8月11日一名少女在尖沙咀警署外被射傷右眼後,隨即令反修例示威進入白熱化階段,更為之後的多場癱瘓機場等行動提供充足「彈藥」。然而,這次「爆眼少女」事件本身疑點重重,是被警方的布袋彈所傷、抑或被示威者的彈珠所傷?至今仍未有定斷,但女主角卻一直匿藏不肯露面,更企圖阻止警方索取她的醫療報告調查,動機難免令人質疑。到底她在怕甚麼?
在811尖沙咀衝突當晚,一名到示威現場參與救傷的女子,在尖沙咀警署外突然右眼受傷倒地,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。
意外發生後,不同傳媒拍攝到「爆眼少女」的相片有所出入。根據NOW新聞拍攝女子倒地時的片段,以及有線新聞在事後五分鐘拍攝的圖片,都未見眼罩上有布袋彈殘骸。而清楚拍到布袋彈殘骸橫插在眼罩上的圖片,則由聲稱是恒生大學編委會的一名學生提供,但拍攝時間與有線新聞相隔一分鐘。另外,《蘋果日報》8月12日晚上載一條聲稱是「布袋彈插實護目鏡」的短片,但上載後不久便刪除,之後再度上載的新片詭異地將關鍵位置作黑白處理。
同時,網上討論區「連登」亦出現一名無透露姓名、自稱是爆眼女子妹妹的網民,一口咬定少女右眼是被警方布袋彈所傷,更仔細地描述傷勢:「我家姐右眼全紫,腫到雞蛋那麼大,右眼眼頭至眼袋有很長的傷口,醫生告知姐姐傷勢嚴重,中彈附近鼻骨、眉骨都碎了,雖然做了緊急手術,但毀容就一定。」
網上又出現一名不願意具名的眼科醫生說,估計這女子好可能永久失明。傳媒亦鋪天蓋地報道這些未經「Fact Checked(查證)」的消息。但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所指,女子眼部傷勢由彈珠造成。
警方則多次在例行記者會上指,未能確定「爆眼少女」受傷原因:「究竟是被布袋彈、彈珠抑或鋼珠所傷?還未能確定。」又呼籲她主動聯絡警方提供資料,協助調查,但少女仍多番拒絕聯絡警方。
意外後十天,「爆眼少女」於8月20日出院,之後一直未有露面,更拒絕向警方報案落口供。然後在8月29日由示威者舉行的「民間記者會」上,忽然出現所謂「爆眼少女」的錄影片段。片中少女戴上口罩及太陽眼鏡、右眼包着紗布,以「讀稿」形式報平安,卻未有交代傷勢是被何物所傷。
在真相還未水落石出之際,示威者隨即利用議題鼓動民眾,成功引發連串大型遊行示威活動,當中包括多場癱瘓機場行動:8月12日至14日的「百萬人塞爆機場」聲援「爆眼少女」,要求所謂「黑警還眼」;8月24日「機場和你塞」示威活動;9月1日「和你飛」示威活動,以及9月7日亦有機場及北大嶼山「和你塞」示威,癱瘓機場運作,令數以千計的航班取消。
而警方為了查明「爆眼」真相,於8月21日將首張手令交予醫管局,向醫管局索取申請人的個人資料,至29日再出第二張手令,成功索取其醫療紀錄。其後卻被少女發律師信阻撓警方索取她的醫療報告,甚至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阻止警方調查。
內地《環球時報》早前刊登文章,指連日來愈來愈多證據顯示,「爆眼少女」事件疑點重重。而坊間亦對事件提出不少質疑:
事件蹺蹊離奇 公眾質疑多多
一,若果少女的右眼真是被警方的布袋彈射爆,為何少女不報警,又不現身作第一證人指證警方,讓警方盡快破案?
二,假如少女傷勢真的嚴重到會失明,為何可以留院不足10日便出院?
三,爆眼女子出盡法律招數阻止醫院管理局將她的醫療報告交給警方,怕的是甚麼?少女的病情雖然屬於私隱,但這是刑事案件,而且牽涉公眾利益,為何要遮遮掩掩?
四,如果少女的右眼傷勢嚴重,可以更加激化民情,她為何不在「民間記者會」錄影短片上公開傷勢,反要以黑超紗布遮住傷口?又不證實自己是被警方布袋彈所傷?
五,爆眼女留院期間,為何傳媒狗仔隊完全沒有去過醫院追訪她,只用網上匿名者的圖片和影片來做新聞報道?
六,該名聲稱是「爆眼少女的妹妹」和那位不具名的眼科醫生所透露的消息仍未查證真偽,傳媒為何仍深信不疑,引用這些消息作報道,卻忽略高永文醫生的意見?是否違反了傳媒求真精神?
要拆解這些謎團,唯一的方法仍是「爆眼少女」向警方提供資料。不論政見立場,大家都很想知道真相。若然布袋彈射爆眼是假的,那麼應還警隊一個公道,也阻止謠言繼續散播;若然是真的,亦促請警方作內部徹查,還原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。